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3-24 16:26:00  发布人:8000000170  浏览量:2100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为扎实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积极推动江苏企业科技创新和江苏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研究,现将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1年科技副总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的引进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请人才和人才派出单位协助),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请各地人才办、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四、申报受理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工作(请各设区市汇总后统一报送)。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五、申报要求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截止时间为530日。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胶装后报送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报送清单详见附加2,一式两份,A4型纸张,注明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中的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须为原件,副本可以是原件的复印件)。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各设区市于610日前将推荐报告和汇总表对口报送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省科技厅02583363139

六、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清单、补充说明、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见附件。

                                                     科技发展部

                                                    202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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