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校级科研平台的通知
日期:2020-07-02 00:00:00  发布人:8000000170  浏览量:1075

各院(部)、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双高”建设目标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凝聚学院科研力量,充分发挥科研优势,不断加强和规范科研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研发条件,学院将启动2020年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本年度拟立项建设1-2个校级高水平科研平台。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校级科研平台的建设原则:坚持资源优化整合、样地紧密结合、学科交叉整合,有利于推动学院专业建设、创新和创业体系建设,有利于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团队,有利于加强校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有利于重大项目的组织,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原则。
  2.
新建校级科研平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平台有明确、稳定的科研方向,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其主要成员近三年来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累计到账经费应满足:理工科类不少于80万元,艺术、经管政法、人文哲社类不少于40万元。

2)平台成员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较强的科研创新与科研育人能力,并至少负责指导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2个以上。

3)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应有广泛的学术交流渠道和较多的学术交流活动,学术交流不低于5次。

4)有相应的实验设施和研究条件,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明确,年度考核目标具体。

5)在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以及国家急需发展的专业领域建立科研平台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3.原有校级科研平台(不含2017年以来立项在建的平台)此次应按照申报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评审通过后,方可继续获得学院后期经费支持。

二、申报时间节点
  2020
72---2020716日:由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部门)或科研团队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申请书》,所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科技发展部;
  2020
717---2020718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论证、评审,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学院研究批准,由学院发文成立;
  2020
719---2020830日:获批准的校级科研平台填写《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建设任务书》并上报科技发展部,经审核通过后执行。

三、联系人
  
行政服务中心215 科技发展部 邵娟琴、刘文斌

联系电话:86332059

科技发展部

202072

常工职院科〔2020〕9号关于印发《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校级科研平台申请书.docx

核发: 点击数:1075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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