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程序
【目 的】
规范全院纵向科研项目的管理。
【适用范围】
本院教职工申报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等。
【操作分工】
1、申报项目的教职工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科技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评审书》,并负责文献资料的准备、查新报告等申报材料的准备。在项目获得批准后,实施科研工作,并负责提供分析测试报告、用户鉴定材料、论文复印件等与项目有关的各类结题材料。如果需要进行成果鉴定,则还需提供鉴定所需的相关资料与证明。
2、科技处负责协助申请人编写《项目申报评审书》,并进行相关的审核、报批、登记手续。在项目获得批准立项后,负责办理上级主管部门资助的科研经费到账,并以文件形式公布项目批准情况和学院配套经费额度。项目完成后,负责结题材料的收集与上报。
3、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建帐管理与支出。
4、与项目有关的系领导负责为项目组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与保障工作。并负责对本部门教师所承担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合理性进行审批。
5、后勤资产管理处负责对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科研设备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对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设备(仪器)的采购执行招标或比价采购。
6、招投标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设备(仪器)的采购进行监督,并配合招投标办公室做好招标采购的程序执行。
【操作程序】
1、申报项目的教职工填写《项目申报评审书》,并按文件(或指南)要求附加相关材料后交科技处。
2、科技处对《项目申报评审书》进行审核,并交分管院领导批准。按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3、科技处对获得批准的项目,办理上级主管部门资助的科研经费到账,并以文件形式公布项目批准情况和学院配套经费额度。
4、财务处建立专用科研资金帐户。
5、项目完成后,项目组负责向科技处上交结题材料,科技处负责上报。
6、科技处对结题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7、科研经费的使用及管理按照《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相关文件】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报账暂行规定》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记录表单】
1、科研仪器设备申购表(KJ42-01)
2、其他记录表单根据上级要求的格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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