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手册-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程序
日期:2008-04-11 09:42:02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089
  

五、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程序

【目    的】

规范全院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的统计管理。

【适用范围】

全院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

【操作分工】

1、教师个人填写《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科研分)统计表》,同时提供必要的书证材料。

2、各系部负责对本单位教师所填表格的内容及分值进行审核。

3、科技处负责对全院教师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年度科研工作量进行审批,统计完整后报给人事处。

4、人事处负责汇总(科技处和高教所二部分)和计算科研工作量。

5、财务处负责向教师或系部提供科研经费到帐证明。

【操作程序】

1、每年年终,教师和行政工作人员填写《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科研分)统计表》,报系(部)领导审核。

2、系(部)领导对统计表签署审核意见。

3、教师和行政工作人员将表格及证明材料上报科技处。

4、科技处负责对《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科研分)统计表》进行审批,并制作汇总登记表交人事处。

5、人事处根据科技处和高教研究所上报的数据计算科研工作量。

【相关文件】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

【记录表单】

1、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科研分)统计表(KJ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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